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锡伯族的狩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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锡伯族称狩猎为“打围”,即“围猎”。围猎是锡伯族集体狩猎的主要形式。在猎场上,猎人们一旦发现猎物就马上围成一个大圈子,然后逐渐缩小,将猎物逼到中央,再用箭、棒等射死。在打猎时,猎人们往往在飞驰的马背上拉弓射箭,百发百中,或用大头棒追打猎物,常常十有九中。当然还有猎犬、猎鹰的配合,使狩猎场面更加红火、热闹。有一首古老的民歌《打猎歌》里唱道:

跨上飞快的骏马,猎鹰架在手臂上,拿起狩猎的大头棒,奔向火红的猎场。

逃窜的野兔疲惫了,机警的猎犬追上了它。

猎人翻身跳下马,逮住了野兔乐哈哈。

日落西山凯旋归,剥皮的野兔好新鲜,兔肉、咸菜炒一锅,更比海参香甜。

历史上,锡伯族先民曾世世代代居住在大兴安岭、嫩江、呼伦贝尔一带,以狩猎和渔猎为生。随着几次南迁,锡伯族逐渐转入农业生产,尤其西迁伊犁后,虽然担负着屯垦戍边的重任,但狩猎和渔猎仍然是锡伯族人民不可缺少的业余生活。每逢冬季下雪天,成群结队的狩猎者骑着骏马浩浩荡荡奔赴猎场。那开阔的泉沟、无边的芨芨草滩给猎人们提供了围猎的场所。逃窜的野兔、乱飞的野鸡又不时地点燃猎人们的打猎激情。值得一提的是,伊犁河滩的丛林地带和冰冻的苇湖又是野猪出没的地方,勇敢的锡伯猎人骑上骏马,背着猎枪、长矛,带上猎狗,跟踪野猪,进行围猎。围猎野猪需要猎人的机智与勇敢,一旦疏忽就会发生意外。其实,围猎野猪的猎人们个企天不怕、地不怕的英雄,他们用猎枪、长矛对付疯狂的艾吐浑(公猪),甚至在来不及避开的情况下,从马背上飞扑到公猪身上,用双腿钳住猪肚,任其狂奔之机,用匕首直捅野猪心脏,那场面十分壮观。

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,猎人们形成了自己不成文的规矩。不论猎物多少,所有参加围猎的人都分得一份,包括小孩在内。即使是过路人,只要遇上分猎物,也能分得一份。他们认为猎物是天赐之物,众人分享理所当然,但要将猎物的头、蹄分给首先命中猎物的人,以资奖励。

 选稿:许雯